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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峰矿区彭城镇副主任科员张晓锋被给予政务警告

来源:案件监督管理室 发布时间:2020-08-28 17:34:27 阅读量:913

        2019年10月28日,峰峰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彭城镇南羊台村现场检查时发现有煤球机一台,粉碎搅拌机一台,散煤5吨左右。经核查该煤球加工点无营业执照,系“散乱污”企业。彭城镇副主任科员张晓锋作为南羊台村包村镇领导,未能及时发现该非法煤球加工点,工作作风懈怠,造成不良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之规定,给予张晓锋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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