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党风政风监督室 发布时间:2022-07-21 14:25:51 阅读量:613
峰峰矿区大社镇卫生院党支部书记兼香山卫生院院长朱子宋、区卫生健康局医政科副科长马辉2人违规吃喝的问题。2022年1月20日上午9时许,马辉带领2名工作人员到大社镇督导检查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中午,朱子宋与本院几名工作人员陪同马辉等人在卫生院附近某饭店就餐,共计花费170元。朱子宋违规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工作日中餐饮酒,负有直接责任。马辉带领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督导检查时,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负有直接责任。2022年3月4日,峰峰矿区纪委给予朱子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马辉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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