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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峰矿区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来源:党风政风监督室 发布时间:2020-08-28 17:16:11 阅读量:828

     


峰峰矿区新坡镇后朴子村原支部书记裴金春等人公款消费问题。新坡镇后朴子村原支部书记裴金春、原村委会主任裴常新、现村委会主任裴习龙等人在2012年至2017年使用公款购买烟酒饮料。2020年3月,新坡镇党委给予裴金春、裴常新、裴习龙等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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