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09-10 13:07:20 阅读量:535
近日,市委第七提级巡察组向区委办党支部反馈巡察情况,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付艳明出席巡察情况反馈会,对巡察整改提出要求。会议向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黄长福传达了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听取市委第七提级巡察组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市委第七提级巡察组第四分组组长李静分别向黄长福同志和区委办党支部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区委办党支部书记张建国主持会议,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黄长福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25日至8月31日,市委第七提级巡察组对区委办公室党支部进行了常规巡察。市委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深入查找政治偏差,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区委书记专题会暨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就做好反馈和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市委第七提级巡察组第四分组组长李静在反馈时指出,区委办领导班子比较团结,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能够围绕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紧盯区委的各项中心工作,讲政治,顾大局,承上启下,发挥了参谋助手和桥梁纽带作用,为区委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为三个方面: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系统。二是发挥中枢作用不充分,落实区委决策部署还有差距。三是党支部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四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扎实。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一是区委办领导班子“头雁效应”发挥不足。二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三是资金管理、资源配置等方面不够规范。在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一是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二是内设机构人员不到位,出现严重的空编缺岗问题。三是履行管党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同时,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
李静同志提出了四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正确方向。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办公室工作“五个坚持”的重要要求,不断提高办公室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把握大局、主动谋事、勇于担当的意识和能力,把区委办公室建设成为“坚强前哨”和“巩固后院”。二是聚焦服务大局,当好参谋助手。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做好以文辅政、信息报送、督查督办、综合协调、保障运转等方面工作,不断提升“三服务”工作质量和效率,推动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三是严明党的纪律,全面从严治党。要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把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四是注重巡察整改,构建长效机制。要正确认识巡察发现的问题,统一思想,深刻反思,认真完成巡察整改工作。要迅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用好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形成长效机制。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付艳明对加强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巡察反馈意见。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责任、政治要求、政治任务和政治考验,主动扛起主体责任,认真剖析,找准问题根源,深入抓好整改落实。二要高度重视,多措并举抓好整改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地把巡察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要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挂账销号,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任务。三要持续整改,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要坚持标本兼治,既在治标上下工夫,又在治本上不放松,不断完善制度,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体系。
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黄长福表示,市委巡察组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对区委办进行了巡察意见反馈,客观评价了取得的成绩,中肯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区委办更好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指明了方向。区委办一定本着对组织、对事业、对巡察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认领、全面对照、全面反思、全面整改,一丝不苟、极端负责地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一是坚持政治定力,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强化责任落实;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以求真务实的作风逐项抓好整改;三是坚持长效机制,以抓铁有痕的劲头强化跟踪问效。
市委第七提级巡察组第四分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有关科室的同志,区委办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区委办全体党员同志列席会议。
分享到:
©中共邯郸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邯郸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30127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