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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峰矿区纪委监委通报2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信访室 发布时间:2022-09-06 15:26:28 阅读量:1353

一、区交通运输局交通管理处李献文、杨乐违规处罚车辆问题。2022年3月22日,区交运局交通管理处执法人员杨乐在执法过程中,未按照规定程序对车辆进行处罚,李献文作为分管负责人,负有领导责任,对李献文进行诫勉谈话,给予杨乐政务记过处分。

二、大社镇庄里村支部委员赵剑峰违规收受他人钱财问题。赵剑峰作为时任村支部书记,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收受他人钱财2000元,造成不良影响,赵剑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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